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連接天氣失敗!

修正「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20262437號

修正「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
附修正「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