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10260791號 廢止「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 部 長 徐 國 勇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110260791號
廢止「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 部 長 徐 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