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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自11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制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自11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法針對土地複丈費收費項目、費額及條文進行修正:

1.土地複丈將以土地面積及申請內容,分別計收基本費及施測費。基本費依土地面積分四級徵收;施測費以每5個界址點(測量標的點),或施測之線段量為計費單位。

2.申請「鑑界」申請人應於申請書載明需鑑定之界址點,俾憑計算複丈規費及通知有關鄰地關係人。

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 提供鑑界複丈規費試算功能,並可將試算結果下載列印